| 新建、移建、改(扩)建加油站报批程序 |
|
| 2007-09-11 14:21 文章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供求 |
新建、移建、改(扩)建加油站报批程序
一、申办单位向鄂温克旗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
二、旗商务局通过实地踏查,并根据全旗加油站建设规划及实际布局立会研究,通过后报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三、呼伦贝尔市商务局经过实地踏查,并对相关资料审查通过后报自治区商务厅。
四、自治区商务厅审查通过后下达准建批复至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接到批复后下达准建批复至鄂温克旗商务局,旗商务局接到批复后下达准建批复至建设单位。
五、建设单位接到准建批复后到建设、国土、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六、旗商务局审核完相关手续后下达开工通知。
七、在规定时间内加油站建设完成后向旗商务局申请验收。
八、旗商务局对加油站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请呼伦贝尔市商务局验收。
九、经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呼伦贝尔市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后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报请自治区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运营。
|